伊春市“85·8·16”大水调查纪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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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985年5月23日,伊春市遭到特大火灾后,焦土未寒。8月16日又发大水。洪水袭来时,因城市防洪体系不配套,不完善,加之植被受到破坏,生态不平衡,加重了山洪的危害程度,以致使伊春市区被淹,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。一、关于“85·8·16”大水情况由于受8号台风影响,8月14日下午3时至15日下午5时,伊春市区27小时降雨74毫米,局部地区多达90毫米,加上8月上旬已降雨150多毫米,使8月上半月降雨量达到227毫米,比历年同期降雨量多2.7倍,造成土壤饱和,地表径流量加大,西部山区发生了山洪,伊春河及其支流翠蛮河、乌马河、得鹿沟水位急剧上涨。8月15日晚11时乌马河、得鹿沟相继发生洪水漫堤决口,伊春河开始出现洪峰;8月16日凌晨,漫堤洪水沿乌马河铁路桥以南、红光农场以北和乌马河与伊春河汇合处的农堤决口处等三个方向,流向市区内的伊春河老河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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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锦成.伊春市“85·8·16”大水调查纪要[J].水土保持通报,1986,(2):37-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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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在线发布日期: 2014-12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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